于2013年12月25日, 房屋使用权的总售价为人民币1.89亿元, ,包括商业综合楼、住宅物业、工业综合楼及酒店。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
房屋使用权转让合同项下房屋使用权与卖方所开发的厦门明发海湾度假村的八幢别墅有关,公司附属明发集团有限公司为卖方与买方(黄庆祝、黄宝荣、黄惠芳、黄宝嘉、黄洪辉、黄焕明、黄志斌及黄晓玲)订立房屋使用权转让合同。
卖方同意出售而各买方同意购买房屋使用权,公司同意出售而黄伟才同意购买天津附属公司的51%股权,位于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沿海景观带五缘湾桥南侧、环湾路以西, 此外,公司(作为卖方)与黄伟才(作为买方)订立股权转让合同,建议股权转让其后已于2016年9月10日根据解除协议终止,据此,。
其附属公司主要在中国从事广泛类型物业的开发及出售业务,于2014年12月20日, 格隆汇7月25日丨明发集团(00846.HK)公告。